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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终止

发布时间:2020-03-21
文章作者:记账报税
摘要:
注册商标的终止 注册商标的终止,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一定的情况下丧失商标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因被注销或者撤销而终止.注册商标的终止也可称为注册商标的失效.未进行续展、自动放弃、因违反《商标法
  注册商标的终止
  注册商标的终止,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一定的情况下丧失商标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因被注销或者撤销而终止.注册商标的终止也可称为注册商标的失效.未进行续展、自动放弃、因违反《商标法》而被撒销或无人继承均可导致注册商标终止.
  注册商标被注销与被撤销的区别
  注销和撤销是注册商标终止的两种原因.但注销和撒销是有区别的:注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自动放弃使用注册商标而报请注销或期满不请求继续使用注册商标而被注销;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而受到的行政处理,是采取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
  无论注销或者撒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均收缴《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被注销或撤销后剩余产品的处理
  注册商品被注销或撤销后,原先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剩余产品必然还在流通领域存在一段时间.这样,如不采取措施,就会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商标局对撤销或者注销的商标,及时予以公告.但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在购买商品之前,不会去查询《商标公告》.原商标所有人应在注册商标被注销或撤销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剩余产品上使用注册商标,从商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以及其它附着物上取消"注册商标"标识.否则,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该违法行为,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注册商标终止后可否立即提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因被注销或撤销后,原商标所有人能否立即提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以便尽快恢复使用注册商标呢?根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这种申请不会得到核准.该条文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该项规定主要是出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消费者对商品的误认.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9、30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标局撒销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受上述条文的限制.因为在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情况下,再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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