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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异议书副本邮寄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

发布时间:2020-03-21
文章作者:代理记账
摘要: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对商标进行确权,提高商标审查质量,维护良好的商标管理秩序.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对商标进行确权,提高商标审查质量,维护良好的商标管理秩序.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所谓异议,就是指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三个月异议期满后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1.商标异议的作用
  商标异议程序的作用有三点:一是可以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合法利益;是可以保护商标申请人的在先申请权;三是可以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获得的商标专用权.
  2.商标异议的申请主体
  商标异议的申请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但是,虽然任何人都享有异议权,不过任何人在其提出异议的同时,必须证明其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即自然人或其它组织.因此,异议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身份真实、合法、有效.如自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与原件内容相一致的复印件,或者提交经颁证机构证实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般情况下,提出异议的人应是该商标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与利害关系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初步审定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当然,提出异议的人也可能是社会大众,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绝对禁用条款,比如,同我国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近似的,因而要求商标局对该申请商标予以驳回,不予核准注册.
  3.商标异议的申请手续
  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需填写《商标异议书》,其中涉及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或服务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异议人注册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4.商标异议审理程序
  (1)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邮寄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但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进行和结果的裁定.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5.商标异议裁定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成立,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申请人取得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异议复审
  如异议当事人中一方对商标局作出的上述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遇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申请商标异议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商标异议裁定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
  办理异议复审申请应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和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并交纳评审费.
  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异议复审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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